国家发改委:全国平均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下降40%以上
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精神,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通知》印发后,截至今年1月初,全国31个省份均已出台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政策,明确了收费标准。各地制定的收费标准均明显低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前的市场实际收费水平,全国平均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比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前的市场实际收费水平均下降40%以上。
作为贯彻落实《双减意见》的配套文件,《通知》主要是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好政府指导价政策,并做好收费信息公开、收费行为监督等工作,具体包括几方面内容。
一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是科学制定收费标准。要求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各地政府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要求加强成本调查,并明确了对培训人员薪酬、培训场地租金、宣传费等主要成本项目的审核原则。
三是强化收费信息公开。要求各地督促培训机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鼓励各省级或市级教育部门采取集中公示的方式,将当地主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四是加强收费行为监管。明确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规范自身培训收费行为。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
该负责人介绍,《通知》印发后,各地积极开展工作,截至今年1月初,全国31个省份均已出台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政策,明确了收费标准。各地制定的收费标准均明显低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前的市场实际收费水平,全国平均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比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前的市场实际收费水平均下降40%以上。分地区看,主要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影响,36个大中城市的线下收费标准高于其他城市。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持续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监测分析,及时细化完善收费政策,确保将降费减负目标落到实处。
红星新闻记者吴阳北京报道
编辑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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