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案说法丨疫情防控期间聚集赌博,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时间 • 2025-10-27 17: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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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环境的密闭性,棋牌室成为疫情防控的重点。据媒体报道,去年12月初,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浙江绍兴市新昌县暂时关闭了全县的棋牌室、麻将房等公共聚集性场所,可偏偏有人顶风作案。有群众举报,新昌县某汽修店内有多人在聚众赌博。接警后,当地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核查。

到达现场后,民警在汽修店里的一个办公室内,抓获了正在“炸金花”的7名涉赌人员,桌上还放有现金和扑克牌。在疫情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7名聚众赌博的男子甚至连口罩也未佩戴,随后民警将他们带回派出所。经询问,7名参赌人员如实供述了多次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其中1名汽修店经营者负责提供赌博工具和场所。之后,7人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那么,疫情防控期间聚集赌博,或是为赌博提供场所,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论处。

红星新闻记者章玲整理报道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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